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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电大师生网上教学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来源:admin 阅读次数:

 

(试行)

加强开放教育内涵建设,提高开放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学生网上习和教师网上教学活动的落实,促进咸宁电大转型级打下良好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一、班主任网上督学规定

1、班主任在开学三周内按照开课计划,做好注册课程电子台账,由学生科教学管理员汇总后交给教务科管理员统一选课;老生注册的纸质课程注册单交教务科,班主任做好注册课程纸质台账。

2、班主任及时督促学生完成网上学习任务。学生每周在线行为次数不少于三次,每周在线学习时长不少于4小时,每月线上课程学习天数不少于6天,学期总课程学习天数不少于18天;学期每门课程有效发帖数不少于2个。

3、班主任建立学生网上学习行为台帐,包括学生在线行为次数、在线学习天数、在线学习时长、论坛有效发帖数、线上作业完成进度情况等,并在班级群定期公布。

4、配合教学管理员督促相关辅导教师按时完成学生线上教学活动与批阅任务。

5、学生的网上学习行为数据将作为班主任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辅导教师网上导学规定

1、按时完成课程线上评阅任务。

2、辅导教师在线行为次数每周不少于3次,在线课程教学天数每月不少于10天,在线课程教学时长每月不少于10小时,有效回帖数平均不少于2个/生。及时回帖,延迟对学生的回帖一般不超过一周,总体上有效回帖率不低于70%。

3、在国开学习平台的教学区发布教学辅导信息或上传教学资源,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少于3次。

4、教务科和学生科每月至少公布一次教师的网上教学行为数据,该数据作为年度教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管理员监控规定

1、负责每个学期的选课课程注册及课程导入学习平台工作。

2、定期导出网上学习行为数据,反馈给班主任。

3、根据网上形成性考核课程,做好评阅教师的平台注册工作。

四、其他

班主任和教师的网上教学的量化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挂钩。

 

 

咸宁市广播电视大学

2022年4月9日